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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认真做好“学习强国”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 二维码
发表时间:2019-02-25 11:38 各市州委两新工委,各综合(行业)党委: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《关于组织开展使用“学习强国”学习平台的通知》和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《关于印发〈湖南省“学习强国”学习平台建设推广工作方案〉的通知》精神,为做好“学习强国”学习平台在全省两新领域的推广使用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 一、迅速组织下载使用。请各市州委两新工委、省委两新工委各综合(行业)党委迅速组织所管理的党员下载和登录“学习强国”学习平台,要求做到全员下载安装、注册登录,同时鼓励人民群众自愿下载安装,参加学习。新用户注册时,请填写真实姓名和手机号码。同时,将加强党员学习教育和使用学习平台工作紧密结合起来,用活、用好学习平台,确保取得实际效果。 二、层层建立学习组织。各市州委两新工委按各市州委宣传部的具体安排建立学习管理组。各综合(行业)党委要明确一名学习管理员,负责本系统本部门学习组织(学习组织一般按省委两新工委批复成立的名字+学习管理组命名,如中共湖南省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学习管理组)的搭建、党员信息的录入、维护、学情上报等工作,并与上级组织中共湖南省委两新工委学习管理组建立认证关系。各综合(行业)党委所管理的两新组织党组织也要明确一名学习管理员,负责本单位学习组织(各综合(行业)党委批复成立的名字+学习管理组命名)的搭建、党员信息的录入、维护、学情上报等工作,并与上级组织各综合(行业)党委学习管理组建立认证关系。 三、积极用好学习平台。各市州委两新工委、各综合(行业)党委要组织和指导所管理的两新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主动登录“学习强国”学习平台,充分利用学习平台的资源开展学习,把运用“学习强国”学习平台进行学习与党员学习培训和考核评优有机结合,组织学习经验交流和学习先进个人的评比活动,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。各综合(行业)党委“学习强国”学习平台推广使用情况将纳入各综合(行业)党委书记抓两新党建工作责任述职考核内容。 学习组织架构的建立与学习平台的推广同步进行。各综合(行业)党委下载“学习强国”学习平台使用情况请于3月10日前报省委两新工委办公室。 联系人:张 翔; 联系电话:0731-82218423,13337312016; 传真:0731-82218422。 省委两新工委办公室 2019年2月 25日 附件 各商协会党组织下载和登录“学习强国”学习平台情况表 党支部名称: 填表日期: 年 月 日
填表说明:1、新用户注册登录后,点击主界面右上角蓝色圆圈“本人姓名”,进入下一个界面,再点击右边蓝色圆圈“本人姓名”,即可获得“学号”信息。2、请每个支部确定一名学习管理员,在备注栏中注明。 注意:首页下载专区,下载文件:各综合(行业)党委下载和登录“学习强国”学习平台情况表。 |